第一条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规范通过网上交易方式进行的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基金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基金业务的规定,特订立《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在直销网上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投资者、本公司及其他有关机构皆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本公司其他业务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投资者”是依照本公司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且授权的网站(以下统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直销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本规则所指“直销网上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系统对其账户进行管理或基金交易的行为。直销网上交易提供的业务包括开通财通资管网上交易,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财鑫宝、设置基金分红方式、账户信息修改、交易密码修改和交易记录查询等。本规则所指“指定银行”是指经本公司授权的可以提供符合本公司要求的资金结算途径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本规则所指“T日”仅指投资者提交有效交易申请所在的基金交易日。
第三条
凡进行直销网上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与本公司达成《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服务协议》,同意本公司的有关服务条款。
第四条
本公司保留对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则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