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一种,系指基金公司通过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接受投资者委托,在每月指定日期(非交易日顺延)通过投资者指定银行卡或银行账户以约定金额申购投资者指定的基金的业务。通过定期定额投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和其他业务遵照“业务规则”和“网上交易业务规则”执行。
第二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针对指定支付银行卡开通,参加定期定额投资的投资者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的限制以及费率标准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第三条
投资者可对不同基金申请多项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同时也可对同一基金申请多项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第四条
投资者可对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进行变更,计划指定扣款日当日不允许变更,若进行变更的操作日(交易日)既在原计划指定扣款日之前,又在目标指定扣款日(变更后指定扣款日)之前,则此变更在本月生效;否则所作变更从下月起生效。计划指定扣款日应在每月的28日(含)之前。
第五条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终止申请一经确认,该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即时终止,约定扣款日当日不得终止该份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若由于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异常等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连续三期扣款不成功,本公司有权终止该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如遇到扣款日为非基金开放日时,该期定期定额投资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提交,实际扣款日视为当期基金申购日,投资者的该笔申购申请将会按照实际扣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被确认。
第七条
如实际扣款日账户资金不足,或因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原因而导致扣款不成功,则该期定期定额投资失败,该期定期定额业务不再发起扣款。投资者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及时将足额的申购款项存入指定的资金账户,造成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无法实施时,由此造成的责任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八条
若本公司公告暂停某只基金的交易(包括定期定额投资),则扣款日为暂停交易当日的当期该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将被取消。若本公司公告暂停某只基金的申购交易,是否暂停对该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交易以公司公告为准。
第九条
定期定额投资的清算与正常申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