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投资者在进行网上交易前,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详细阅读《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服务协议》的风险提示和免责条款,在听取本公司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做出决定。
第二条
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采用网上安全电子认证证书方式,但本公司无法保证网上信息传输绝对安全、毫无错误、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或不存在因计算机病毒、通讯线路、硬件损坏、第三方服务中断、延迟、差错等导致的故障或错误。如发生前述情形,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投资者自身所使用的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对交易时间或交易数据产生影响,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网上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第四条
因提供资金结算途径的结算机构自身原因,导致资金到账迟滞等问题,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任何通过密码验证后提交的申请都将被视为投资者自身行为,该等行为所引起的所有后果,包括投资者由于自己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露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由该投资者自身承担。
第六条
本公司有权对投资者网上交易的电子数据进行保留并作为投资者交易行为的证明。